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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土司制度(2/2)

作者:不语当年
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当地的大领主,掌握着军、政、财、文大权,对农奴有“生杀予夺”之权。

有些土官以世袭故,恣肆虐杀百姓,为患边境,史书有云:“汉民被其摧残,夷人受其荼毒。”。同时他们在政治上依靠封建王朝,册封世袭,划疆分治;军事上实行土兵制度,以种官田服兵役的方式,把农奴组织成土官武装,维持土官统治和供王朝征调。经济上,土官是辖境土地最高所有者,实行劳役地租、实物地租和超经济剥削。在文化教育方面,不准土民读书和参加科举考试等。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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