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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3章 这是可能是一桩大案?(第一更)(1/2)

作者:画凌烟
那人一看治安来了,连忙喊道:“大人,是他骗了我的钱,骗了我们的好多钱!”

他情绪一下子就激动起来,一把跑过去抓住治安队小队长的手,皱着眉头,很着急:“大人,你相信我,他骗了我们村里好多钱,我们的积蓄都被他骗光了!”

这时早餐铺的老板出来了,说道:“大人,这人在我店铺里闹事啊,周围客人都被吓跑了不少,他一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人家扑倒在地上打。”

“大人,您也听到了,我在这里和朋友吃早餐,这个疯子突然跑过来扑到我,还打我,我可不认识他,这里是北京城,天子脚下,我本人是非常遵守大明律法的。”

“不是的,大人,他骗了我的钱,他骗了我钱!”

“莫名其妙,我都不认识你,我从未见过你,你总不能空凭一张嘴,就随便说我骗你钱吧,再说了,本人缺你这点钱么,本人虽说不是家财万贯,但几个小钱还是有的,如果你很缺钱,我可以好心给你一点,但你不要随便污蔑我。”

刘柄迁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脸正义凛然,身上的每一根寒毛都散发着好人的味道。

“你胡说八道!你这个大骗子!你这个畜生!我掐死你!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他又激动起来,想要上前动手,及时被治安队制止下来。

两个治安人员立刻将他押下来,将他死死摁压在地上,还有一个人摁在他的头。

他用力挣扎,疯狂挣扎,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撕心裂肺嘶吼着,呐喊着,但周围没有人回应他。

大家都觉得他是一个疯子,都露出害怕的眼神。

“我的钱!我的妻子!我的女儿!你这个畜生!你不得好死!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陈子龙想过去阻拦,被张凡拦住。

从律法的层面来说,治安队的执法方式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人刚才又要动手,根据《治安执法条例》第五十四条,治安队在处于案件的时候,遇到暴力对抗,无论是哪一方,都可以以暴力立刻平息现场的施暴者。

治安队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执法者,当纠纷发生后,治安队需要在稳定的秩序中处理纠纷,任何暴力的方式,都会破坏治安处理纠纷的稳定秩序,治安队有权采用相应的方式稳定秩序。

这是《治安执法条例》第五十四条成立的理由。

所以说,治安队现在的行为,是合理且合法的。

如此说来,在遇到案件的时候,先冷静地配合官方走合理、合法的程序,才是正确的方式。

如果陈子龙过去把人强行要过来,那他就是干涉治安队执法,他一个管银行的,就算官再大,也无权干涉治安部门执法。

否则那些大官谁都来插一脚,岂不是都乱了套?

现在大明正在一步步建立完善的法制,他这种人尤其要做表率。

张凡走过去,将那张皱巴巴的字据递给治安人员,说道:“这是他给我们的,说是这个刘……刘公子找他们借钱时候立下的字据,应该可以作为你们办案的线索之一。”

那个治安小队队长接过来看了看,说道:“好,多谢你提供的线索。”

他回过头,说道:“刘公子是吧,也请你配合我们回治安所去调查。”

刘柄迁立刻说道:“当然!当然!我是遵纪守法的,我会全力配合你们的调查,我相信大明的律法,也相信各位。”

张凡一听刘柄迁这话,就知道这货肯定是在家里天天研读《大明新律》的人。

许多犯罪还获得滋润的人,恰恰是非常懂法的人。

张凡又走到那个人面前,问他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个人再看张凡的目光,已经充满了仇恨:“你帮不了我!你没有帮我,你也是个骗子!”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王富贵!”

人被带走了。

张凡心中不能平静了。

他心中一直担心的金融犯罪,终于浮上来。

大明朝那么大,那些村民又大多一辈子没有出过村镇,哪里知道外面人心险恶。

有些人在这几年应召成为农民工,例如铺设水泥路、修铁路等等,积攒了一些钱,寄回家里。

或者说有一些人当兵,积攒了一些钱寄回家里。

还有一些人通过卖棉花、卖粮食,或者在厂子里织布、做工,也积攒了一点点钱。

这些钱都是他们的血汗钱。

以前是大家都穷,家里别说钱了,连粮都没有,骗子当然懒得去骗。

现在至少有一点点储蓄了,骗子们就活跃起来。

这是毒瘤啊!

李岩说道:“公子,这事非同小可,我们还是专门派人去王家村去了解了解情况吧。”

“不,不要派人,我们自己去,这件事的确非同小可,是经济发展起来的过程中,一个新问题,我们必须得亲自深入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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