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九十七章 讨饭(1/2)

作者:鲇鱼头
其实罗克大概知道,此时的华人,在白人心中大概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1913年,英国小说家萨克斯·罗默创作了《傅满洲博士之迷》一书,书中的傅满洲是一个瘦高秃头,倒竖两条长眉,面目阴险,号称世上最邪恶的角色。

这就是此时华人在白人心中的印象,虽然1900年,傅满洲这个虚构人物还没有出现。

在远征军司令部的宣传中,茹贝尔是被亨利这个前殖民地军官击毙的,这样一来,军方自然也就有了功劳,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其实罗克也是前殖民地军官,只不过远征军司令部为了突出亨利这个英国人,所以才会把亨利作为焦点。

实际上军方内部所有人都知道,茹贝尔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的,很多人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概都会大吃一惊,茹贝尔被一名前殖民地军官击毙,很多人尚可接受,但是被一群华裔警察击毙,这就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罗克的名字,也在这个过程中广为传播。

少校明显听说过罗克的传说,也能把罗克和那个传说中的“洛克”联系起来。

只是少校没想到的是,罗克不仅仅是能击毙茹贝尔的警察,同时还是橡树酒吧的老板,这两个身份之间的差异实在太大。

“对,我在这里有一个葡萄园亨利,再给我们的少校先生来一杯艾尔斯迪尝尝看少校先生,这是我自己酿的酒。”罗克就像一个正常的葡萄园主,卖力推销自己的产品。

“艾尔斯迪,还不错。”少校很给面子,连续喝了两杯酒,这才向罗克伸出手:“我叫比尔·布拉德利,很高兴认识你,洛克。”

对嘛,这才是正常流程。

“很高兴认识你,少校先生。”罗克很高兴,对于比尔来说,这只是个正常的社交行为,但是对于罗克来说,这代表着终于有人愿意给罗克应有的尊重。

“说说你是干掉茹贝尔的吧,上帝,你不知道,这太疯狂了”比尔还想说点什么感叹下,但是看看周围的环境

好吧,现在的罗克,比传说中的洛克更传奇。

一个来自清国的华人,先是在英国殖民军队服役,然后远渡重洋到开普敦当警察,偶尔去一次前线,就立下击毙布尔联军总司令这样的大功,如果你以为这是故事的结尾,那显然你错了,罗克同时还是个商人,为远征军士兵和开普敦警察提供丰富的业余生活,现在比尔发现罗克居然还是个农场主

生活,总是能随时给人惊喜,世界正在狠狠奖励那些用心做事的人。

其实比尔还不够了解罗克,罗克手中的葡萄园正在快速增加,从最开始的150英亩,增加到现在的650英亩,相对于牧场主来说,这个数字并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葡萄园主来说,这个面积就太大了,近四千亩葡萄园,包括酿酒在内,需要数百名工人,也就是因为难民营内有足够的人手,罗克才敢大刀阔斧,否则罗克都不敢买这么多,浪费是要遭天谴的。

这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华裔警察把家人接到开普敦,他们有人把家安在开普敦,有人把家人直接送到橡树镇,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只要这些人安定下来,把情况反馈到清国国内,那么接下来,移民开普敦的华人会越来越多。

“确实很疯狂,当时我们奉命从多德雷赫特前往金伯利”罗克点燃一根雪茄,娓娓道来。

“抱歉头,我也不知道会这样。”李德低着头,都不敢抬头看罗克,满满的不好意思。

两个月前,李德就给家里发电报,想让家人移民开普敦,随电报一起送到李德家人手中的,还有李德寄回去的十个英镑。

十个英镑,等于是整整100大洋。

对于一个普通清国家庭来说,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李德是山东人,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一共只有百十号人,村里的人平时靠给附近的地主打短工为生,人均年收入大概两个大洋左右,折合两个先令多一点,在橡树酒吧还买不到一杯曼哈顿。

别嫌少,这就是清末华人的生存状况。

所以,当李德把100个大洋寄回家之后,这在李德家乡马上引起轰动。

真的轰动,李德家乡的人都习惯了每年农忙时去地主家打短工,混一顿饱饭的同时,还能挣到一两个大洋的外快。

这种工作也不是常常有,毕竟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农闲的时候是不雇人的,那些铺张浪费的人,也不可能积攒下身家成为地主,地主之所以招人恨,不是因为地主有多残忍,而是因为地主为富不仁,大家一口吃的都没有,你家里有余粮却不拿出来给大家分分,这就是为富不仁

要是在以前,有人告诉他们,有一个地方雇人,每个月管吃管住还给五十个大洋的薪水,恐怕他们连标点符号都不信,但是当李德的家人拿到100个大洋的时候,这就由不得人不信,真金白银都不信

不信算了,就当是骗你好了

有人不信,自然也有人会信,不信的那些人,纷纷把这事当成笑话听,信的人,每天都会去李德家,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