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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2/3)

作者:贫道爱烫头
连心的痛楚,就别去拼凑记忆的碎片。”

荆轲是一个很健谈的人,虽然和韩非是敌人,但他并不怨恨韩非,更不觉得韩非投秦有什么不妥。

换作是他,他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只可惜两人分属敌对,荆轲知晓韩非聪明绝顶,说多错多,几句话后便住口不言,更没有美酒佳酿彻夜长谈。

一切都是那么的寻常。

寻常的就好像,这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外交活动。

……

俯瞰八百里秦川上的咸阳城,犹似一条盘踞在关中腹地,安稳沉睡的巨龙。

咸阳四周地势开阔,河流密布,田地肥沃。

随着秦国统一大业的进展,宫殿自渭河两岸不断向四周延伸扩展,记录着秦军攻无不克的辉煌战绩。

咸阳城内的氛围很火热,不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而是一连串的胜利带给秦国百姓的信心。

作为一国使节,荆轲很重要,嬴政做足了礼数。

作为弱国使节,荆轲没那么重要,所以并不是只要来了,就能见到嬴政。

燕国使节团必须在秦国多停留几日。

荆轲觉得不错,这代表他可以提前踩点,确认田光给的情报的真假。

对于秦舞阳而言,那可真是糟透了。

秦舞阳是燕国名将秦开的孙子,燕国有名的勇士,十二三岁就敢杀人,旁人不敢和他对视。

听起来很勇,实际上呢?

一个寻常老百姓,看到身高体壮,身上描龙绣凤的壮汉,敢随意接近么?

如果这个壮汉手中拿着刀呢?

如果这个壮汉不仅拿着刀,还一怒就杀人呢?

如果这个壮汉是杀人之后,能逃避追责的官三代呢?

普通老百姓怎么可能闲着没事招惹这种人。

说白了,秦舞阳就是一个小地方的世家子弟,靠着家世作威作福,百姓不敢招惹。

坐井观天,他觉得自己真的强无敌,是真正的勇士,实际上就是个大混混。

有句话说得好:再大的混混进了局子,坐在“后悔椅”上,也是哽咽着对警察蜀黍说后悔。

把一个混混送到世界第一强国行政中枢,要他刺杀被世界第一强军护卫的千古一帝,不尿裤子就已经很不错了。

荆轲本来就没把秦舞阳放在心上,若非燕丹执意如此,他绝不会带这样一个副手。

三日时间,通过农家的情报网,荆轲把一切都算计好。

他本想拜见一下狄光磊,狄光磊拒绝了。

没必要,没意义。

这是一个无解的死局,不存在暗中盗走丽姬、天明,让三人隐居的可能。

荆轲为人千古传颂,是因为他出刀并非为了自己,也不是为了妻儿,而是为了燕国。

更别说此时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要是拍拍屁股走人,那就不是荆轲了。

站在秦国的角度,就更不用多说了,刺王杀驾乃必死之罪,没有任何借口,韩非也会判他死刑。

更别说天下一统乃是历史的必然,狄光磊岂会干涉这种事。

一个陌生人而已,弹奏一曲已经足够。

“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饮饯易水上,四座列群英。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

……

清晨的阳光洒遍咸阳城,为大地带来温暖。

荆轲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日出的灿烂了。

从易水诀别开始,荆轲记忆中的太阳,便只剩下苍穹落日。

残阳如血,时刻提醒着他:莫要忘了自己背负的使命,莫要忘了为自己的使命流过血的人,莫要忘了自己注定要为使命而流血。

“今日染红苍穹的,应该就是我的血了。”

荆轲叹了口气,进入到了大殿之内。

明亮的大殿内,除了赞礼官洪亮的声音,竟是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跟随在荆轲后面的秦舞阳在这种庄严肃穆的氛围中,不由低下了头,两腿竟微微颤抖起来。

嬴政目光灼灼的看着荆轲和秦舞阳,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

单单只是千古一帝的霸气,就吓得秦舞阳两股颤颤。

荆轲心中感叹,就凭嬴政身上这份霸气,若是进入江湖,至少也能入“十大高手”之列。

荆轲不知,嬴政虽无一日舞剑,却无一日不悟剑。

天子剑法不是苦练能够练成的,重要的是平天下,安万民,国力越强,剑法越强。

太阿剑亦是如此,剑未出鞘,剑意却无时无刻不在蕴养。

嬴政多疑,见秦舞阳姿态,道:“使者为何如此?”

荆轲道:“北蕃蛮夷之鄙人,何曾见过大王威严。”

罗网已经确认樊於期身死,樊於期的人头也被大臣验证过,嬴政没兴趣看一颗腐烂的人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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