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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节 诡异的《婚姻法》(2/3)

作者:黑天魔神

“国产剧没意思。”卓苗苗道:“我怀孕以后只能呆在家里,平时看看韩剧,没别的消遣。”

苏小琳感觉对话很难继续下去:“那你总不能一直看韩剧吧?别的也得看看啊!比如新闻之类。”

“马桶台的娱乐节目我也看。”说到这个,卓苗苗的眼睛亮了起来:“我看的韩剧都是马桶台推荐的。”

苏小琳抬起手,止住正打算滔滔不绝的卓苗苗,指着那本《婚姻法》:“苗苗姐,这本书是假的。”

卓苗苗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假的?”

“我的意思是,内容是假的,伪造的!”苏小琳加重了语气,直接翻开之前的页面:“尤其是这部分条文,全是假的。”

“不可能吧?”卓苗苗拿起书,翻了一下,难以置信地问:“书还有假的?可是我看这上面的条例,还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都没有问题。还有,我问过几个朋友,他们都说离婚就必须平分双方财产。”

苏小琳耐心地解释:“问题是,三套房子都是你的,跟他阮王春没有半毛钱关系。”

卓苗苗怔住了。

“……我的……都是我的?”她感觉脑子里很多东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是你的。”苏小琳板着指头数给她听:“你看这套,是你1妈单位上集资分的福利房;这套是你结婚前贷款买的;还有这套,是你外婆的遗产……这些房子阮王春一毛钱都没有出过,跟他有什么关系?”

“可是……”卓苗苗舔着嘴唇,干巴巴地说:“我爸说了,夫妻离婚,必须均等分割双方共有财产。我爸以前在单位上是科长,他不会弄错的啊!”

苏小琳眉头皱得更深了。她想了一下:“苗苗姐,你把叔叔叫出来,我问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卓父是被卓苗苗和老妻从卧室里搀出来的。

人老了病就多,身子弱。然而卓父之所以变成这样,起因还是阮王春这个女婿。

“他一直说要离婚,我被气坏了。”

“这婚是说离就能离的?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总有磕磕碰碰的时候。我是过来人,可以理解。可阮王春不能把他一大家子都弄到省城啊!他爸妈和两个妹妹都没有工作,又不愿意出去干活,整天住在家里,就靠他一个人养活……再说了,苗苗是我的女儿,又不是他们家的佣人,现在生了孩子,阮王春他非但不给奶粉钱,还反过来每个月要苗苗给他两千块,凭什么啊!”

“这几本《婚姻法》是阮王春拿来的。我仔细研究过,这国家法律不能触犯,既然规定摆在这儿,就得照章执行。可这……我在单位上干了几十年,还有苗苗她妈,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好不容易才攒下这点儿家底。三套房啊,凭什么离婚就得给他阮王春一套半?凭什么啊?”

卓父一直在碎碎念,苏小琳也是听得满头黑线。好不容易等到卓父絮絮叨叨把话说完,她总算是明白了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也终于明白卓苗苗一家人那种奇葩的想法究竟从何而来。

卓父以前的确是公务员,退休前的行政级别是副科。

可他这个公务员不像如今的年轻在职者,是通过一次次选拔,凭自己实力考进去的。

很多年前,政策一刀切,设置了“考公”的严格限制。按照当时的政策,原先在省、市两级机关单位的老人,全部划为公务员身份。就算没有,也按照参公管理享受待遇。

卓父是中专学历。现在看来的确没什么了不起,可在几十年前他刚入职的时候,却是真正的高学历。

那时候的国家法律与现在区别很大。尤其是《婚姻法》的各种条例增补与修改,前前后后变更了多个版本。

人类对世界的了解有很多渠道。卓父在单位上工作的的那个时代,信息来源主要是报纸和各种刊物。他养成了看报的习惯。即便是现在,智能手机全民普及,对他仍然没有丝毫影响。区别在于从前在单位上看免费报刊习惯了,也习惯于每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顺便在报刊亭上买份晚报……现在市内的报刊亭大多已经取消,“报纸”这种东西只能去邮局订阅,偏偏卓苗苗父母都不愿意订报。

简单来说就一句话:积习难改。

他们习惯使用旧式手机,也就是所谓的“老人机”。

最后,就是身份的问题————卓父一直认为自己是官员,退休以后仍保持着这种逻辑。他不喜欢别人管自己叫“老卓”。与朋友外出、聚会的时候,总是感慨“我们那时候多么多么好”、“现在的年轻人一代不如一代”、“社会主义不是这么个搞法”、“在这么下去要出大问题。”

可究竟会出什么问题?卓父自己也不明白。

偶尔遇到单位上的人,客套的叫他一声“卓科长”,卓父会觉得阳光明媚,不光是当时,就连过后的好几天,甚至一个多星期,都觉得神清气爽,一口气爬二十楼,腰不酸腿不软。

退了休,就没必要继续研究国家政策,深度各种行文。

人老了,就会摆资格,以过来人的心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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