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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六节 糖炒栗子(2/3)

作者:黑天魔神
,既然你这么说,这板栗我不要了。”

她转身要走,老板娘从铺子里冲出来一把将其拽住。

“我凭什么给你退?你吃了我那么多的板栗,说不要就不要了?没门儿!”

女人用力挣扎,连声尖叫:“我就是不要了。没见过你这种人,强买强卖。我不要……今天我就是不买你的东西!”

老板娘心中全是怒火,可想着女人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于是退而求其次;“行啊!这五块钱的板栗你可以不要,可你刚才吃的那些必须算钱。”

做生意也要讲道理。平心而论,买东西可以尝,但万事不能过分。既然买卖不成,双方也撕破脸,那就谈不上“尝尝”,总之你要么把吃进去的吐出来,要么给钱,二选一。

女人自有她的逻辑。用力甩开老板娘的手,她指着对方连声吼叫:“我凭什么要付钱?买东西还不能尝尝吗?”

这时候,附近的人都围了过来。

老板娘连声反斥:“有你这样尝的吗?一尝就是三颗,要不要把我这整个铺子都给你端回去?我告诉你,这钱必须给!”

就这样,两人寸步不让吵了起来。

旁边围观的人也不好插嘴,只能听着。

年轻男子与女子是熟人,有心想要帮其说话,可仔细想想,这事儿的确是女人不占理,但“人情思维”占了上风。

他对老板娘说:“她刚才尝了你三颗糖炒栗子,这样吧,你从袋子里拿回三颗,剩下的另外付钱,这总可以吧?”

不等老板娘回答,女人连忙拦住年轻男子,一把从他手里抓过装板栗的纸袋,抬手指着老板娘怒道:“凭什么要还她?买东西还不让尝?你不给我我偏要!”

老板娘被气得满腹怒火:“谁都可以尝,就你不行!”

一听老板娘这样说,女子顿时暴跳如雷:“今天我就是尝了,你敢把我怎么样?”

说着,女人扑倒装板栗的大筛子前,一口气连抓了好几把板栗塞进纸袋。

她动作很快,而且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吵架方面,没人想要她会做着这般举动。包括老板娘在内,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脑子里很乱,完全想不到要上前阻止……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女人已经装满鼓鼓囊囊整个纸袋,看样子至少有三斤。

“你干什么?把我的东西放下!”

老板娘想上前阻止女人,可刚才吵架的时候她站在店外,与女人之间还隔着一个柜台。旁边围观的人挡住从侧面进店的通道,她只能抬手指着站在店内的女人,又气又急地说:“快放下,不然我就报警了!”

女人憎恨且鄙视地看着她:“你报啊!你以为我怕你啊!”

说完,她闪身从侧面离开炒货店。

老板娘心急火燎赶紧往外追,可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堵在路上,等到她好不容易挤出去,女人早已走远,连影子都看不见。

因为店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如果继续追下去就没人看店,到时候说不定损失更大,老板娘只能折返回来。

所幸,年轻男子还在。

老板娘一把抓住他,说什么也不肯放:“大家都看见了,她刚才至少拿了我三斤的炒板栗,你得付钱。”

她这样做是有根据的————年轻男子和女人认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既然逮不到正主,那就找她的熟人要钱。

“你们俩是一伙儿的。”

“你们这是啥意思?吃不起就别买,光天化日之下明抢,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

“我告诉你,我已经打电话给我男人。今天你必须给钱,否则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对于女子之前的一系列操作,年轻男子也看懵了。他做梦都没想到女人会这么做,顿时急了,连忙争辩着与其划清界限,对老板娘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谁拿你的板栗你找谁啊!你找我干什么?”

“我不找你找谁?”老板娘十分生气,满面怒容:“你们是一起的,她抢了我的东西,我就只能找你要。你必须给钱,否则我就报警。”

“那你报啊!”年轻男子连声辩解:“我也建议你最好报警。其实我也不认识她,只是经常在菜市场买菜的时候遇到,点个头的那种。”

这事儿没法说清楚,于是报警。

……

双方各执一词。

起因很简单,过程也不复杂。女人抢板栗的时候,现场有几十个目击者。

虎平涛走上前,问年轻男子:“既然你不认识那女的,为什么要主动打招呼?”

这是关键。

年轻男子满面焦急:“我跟她只是认识……不,应该是经常碰面。我喜欢吃豆腐,她也喜欢买豆腐。就菜市场里西面的那个豆腐店,我和她经常碰在一起。次数多了,也就熟了。”

周围的人顿时纷纷笑起来。

“喜欢吃豆腐,还是个女人……哈哈哈哈!”

“就是,买豆腐遇到个女的。”

“该不会是真的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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