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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三节(1/3)

作者:黑天魔神
“她是违规骑行,想着抄近路,只要上了立交桥顶层,绕一圈再从西边的路口出去,就能省了很多麻烦,没想到被闫重开车给撞了。”

丁健好奇地问:“照这么说,这起事故应该是电动车的责任吧?”

洪斌道:“我们赶到现场一看,栾丽的车子损毁严重。她本人坐在地上,抱着右腿膝盖,一直喊疼。类似的情况我们平时见多了,一看就是电动车的问题。”

“栾丽的那辆车子属于重型电动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六十公里。以前的老电动车都这样,按照现在的国标,家用骑行电动车最高时速只能是二十公里。呵呵,这车子骑着速度快,感觉就很爽。马路上为什么要分快慢车道?不就是为了通过速度对车子进行分流。可有些骑电动车的认为立交桥下层车多人多,道路拥堵,就穿过护栏,直接把车骑上桥面,跟汽车玩竞速。”

“所以我们赶到现场一看,基本上可以断定是电动车的全责————你闲着没事上高速干什么?就电动车那点儿马力和能耐,就算是上了立交桥,难道你还指望着别人开车让着你?这不活该嘛!”

“可不管怎么样,栾丽毕竟受伤了。她一直坐在地上哼哼,我看她的样子,伤势应该不是很严重后果。说句不好听的,如果撸起裤腿,说不定就蹭破点儿皮。她不肯起来,很大程度上是想要减免责罚,毕竟她也清楚电动车不能上高速这条规定,顺带着也想蒙混过关,可以的话再从“途观”车主那儿多多少少弄点儿好处……反正这事儿当时就这样,我都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只要两边签了责任鉴定书,没什么事情的话,就各自走人。毕竟让“途观”车主赔偿纯粹就是扯澹,至于栾丽那边,我不追究她违章责任就很不错了。如果她真要扯赔偿,我就先让她赔“途观”那边的损失。”

听到这里,丁健不由得叫道:“没看出来啊!你小子也双标啊!”

洪斌坦言:“我是交警,你是法医。你也不想想,这一天到晚的,我那边遇到的桉子比你这边多多了。有时候光是从我手上的经办的各种纠纷就有十几起。说起来,绝大部分都是鸡毛蒜皮,不外是谁把谁的车给蹭了,电动车撞人,然后又是谁开车按喇叭把人给吓着了……反正各种乱七八糟的都有。”

“我对现在骑电动车这些人是真没好感。真正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啊!红绿灯在他们看来形同虚设,为了赶那几秒钟时间,拧着车把拼命往前冲。平时也就罢了,早高峰上学,一个个抢着冲着,都赶着投胎;到了下午放学,全都特么的挤在学校门口。我们平时划线,规定好的停车位根本没人管,这帮人只图自己方便,开私家车的也这样,硬生生的把一条路堵得水泄不通。”

“这交通节点一旦阻塞,后面的车子根本开不动,整条线彻底瘫痪。我们没办法,只好每到高峰期就在学校门口安排人值守,就地疏导。”

虎平涛在旁边听着,同情地摇摇头:“这样做基本上没用。我也有孩子,每次开车接送都很头疼。我是被逼的没办法,有几次干脆走路来回。”

洪斌道:“扯远了,我这话一开口就容易跑偏。咱们还是接着说刚才的桉子。窦广杰的“途观”撞了栾丽的电动车,如果是正常情况,窦广杰肯定得负大部分责任。可栾丽那天是逆行,只要是开私家车的都知道,这种情况属于是电动车违规骑行,何况栾丽几乎受什么伤,所以根本用不着担心。虽然我们量刑裁判的时候总会偏向弱势群体,可根本上的道理不会变。”

“等到我把双方叫到一起做笔录的时候,栾丽忽然冒出一句————是她打的报警电话,她现场举报:窦广杰喝过酒,属于酒后驾驶。”

“她这么一说,我当时就愣住了。这之前还得说个事儿:从我们赶到现场到开始处理交通事故,窦广杰一直戴着口罩。起初我就觉得有点儿奇怪,可他说是感冒了,怕传给别人,所以戴着。这种情况也不能说是有问题,我当时没在意。后来听栾丽这么一说,我这才想起来,窦广杰说话的时候距离我挺远,声音也不大,而且总是半侧着身子,似乎在躲着我。”

“我让窦广杰把口罩摘了,他实在拗不过去,只好摘下来。我当场就闻到他身上散发出一股酒味,只是没那么重,如有若无的。”

“这基本上能断定窦广杰喝了酒。栾丽那边的责任就暂时不谈了,我让人先给窦广杰做检测。我们用的是“酒安1800”那套机子,也就是快速酒精测试仪。”

“我们处理交通事故还是挺繁琐的。现场勘查要完成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一系列工作。窦广杰摘了口罩就扭扭捏捏,不肯配合。他起初嚷嚷着没喝酒,后来实在无法抵赖,就改口说只喝了一杯啤酒。我让他吹管,这小子就开始耍花招,用舌头抵着管子,装作吹气,实际上一点儿也没吹进去。后来我严厉告戒他,如果再这样就后果自负,他被吓住了,这才正常吹气。”

“仪器显示窦广杰当时的血液酒精浓度为每百毫升八十一毫克。我们判定是否属于酒后驾车的标准是每百毫升大于二十毫克。窦广杰这个已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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