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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琐事一堆(1/2)

作者:坤琳婶
“累死我了!”朱由检刚刚来到泰安州,就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

“旅长,要不要我帮你捏捏背?”陈圆圆像一阵风一样飘了进来。

“要改一改称呼了,我升官了。”朱由检翻了个身,侧躺着看着陈圆圆。

“你升什么官。还有什么官能比你的官大?”

“我要当司令员了,以后叫我司令,或者首长。”

朱由检估摸了一下,这次打莱芜这一仗,估计收获不小。当然不是指银子,主要的收获就是兵源。十几万矿工里,怎么也能征几万兵出来。按照后世一个师一万人的规模,这一次起码也能组建五六个师出来。

朱由检的最理想打算是组建两个军出来,当然,具体的情况还在统计中。这么大规模的军队组建,不是一两天的事。

“司令是个什么官?比旅长大一级?”

“不,司令比旅长要大三级。”

“好久没有逛过街了,走,陪我到外面逛逛?”朱由检起身,拉着陈圆圆朝外走。

朱由检一边走,一边心不在焉的想,自己将要组建的这只军队,是按照大明的军制还是按照后世的军制呢?大明军制很显然是一种落伍的制度了,而且现有的制度下已经形成固定思维,任谁来领兵都难免会形成一个新的军阀出来。

可是套用后世的军制,似乎又不合适现在的战斗方式。从目前的战争条件上看,有些军种还是不能一下子丢的,至少在自己没有发展技术力量之前,军制还必须要符合当前的国情。这个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具体了解一下部队的构成才能做决定。

“司令,你看前面好像在闹事,咱们要不要去看看?”陈圆圆拽这朱由检的胳膊,使劲朝前拉。人都是有好奇心的,这一点谁都不例外,更何况是个年轻女人,不八卦才叫怪了。

朱由检走到跟前,才发现是军队在泰安州设立的一处征兵处。征兵处围满了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有一些人在和招兵的办事员在争论。

“听说现在太子身边有一位法术高强的将军,咱们这些人去当兵,是不是就是在那位将军手下?”一位中年人拉住办事员问。

“大叔,你说的会法术的将军我不知道,我们这只军队里只有一位将军,我们叫他旅长。”

“旅长是个什么官?是不是将军?”周围的百姓显然不满意对方的回答。

“我来回答大家的问题吧。”朱由检推开人群,走到招兵的桌子跟前:“我就是这只军队领头的,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问。”

“跟着你当兵,有没有军饷?会不会像以前的卫所一样,给你家种地啊?”人群中一个人吼了一嗓子,旁边的人轰然大笑。明朝初的军制就是卫所制,号称养百万兵而不费一粒粮。实际上就是军队屯田,没什么稀奇的。

这种制度最后演变的结果就是把士兵全部变成了农民,士兵如果天天想着如何才能吃饱饭,战斗力自然就下降了。只不过,明朝更狠,卫所制度之间把士兵变成了将领的农奴,还是最受剥削的那种农奴。

“我的兵有军饷,不种田。立功有奖励,伤残有抚恤!如果死了,家人可以得到抚恤金。”朱由检大声回答。

当兵是一种危险的职业,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生活,要是什么都没有,肯定没几个人愿意干。谁活着都不易,要想别人跟着自己干,就得给足别人养家的本钱。

“那你招的是普通士兵还是家丁啊?”人群里又有人问了。

明末的家丁制度,与其说是官兵,不如说是将领的私兵。一个社会的安定,必须防止动乱的发生。唐末的军阀割据,就是前车之鉴。大明要想让军队真正有战斗力,必须各处家丁制度,只要有家丁制度的存在,官方的军队就不会真正有战斗力。

某一两支军队,以为家丁而有战斗力,并不能掩盖家丁制度的严重后果。比如,整个关宁军最后几乎都成了吴三桂的私兵。这样一个靠朝廷替私人养兵的制度,是万万不能保留的。

“我的部下没有家丁,我的兵只属于朝廷,属于国家。”朱由检这次回答的更有力。

“那你会不会学刘泽清,刘泽清在鲁南可是把我们害苦了。”人群里有人提刘泽清,很多人都默默的低下了头。

刘泽清此人,实属蛇鼠两端。当时李自成攻北京,如果说吴三桂有锦宁防线不能分身,高杰被李自成打败需要修整,这些还都是可以说的过去的理由。可是有一个人手里有十万人马,离得又近,可是崇祯下令让他进京救驾,他却谎称坠马受伤,然后夹起尾巴一路从山东跑到淮安过起了太平日子,这个人就是山东总兵刘泽清。

刘泽清这个人,有几大特点:胆小怕事,阴狠毒辣,睚眦必报,杀良冒功。他的大部分战功,都是靠杀老百姓的头来获得的,可是一旦真正遇敌,他的手下立刻就跑。

“你们谁家有人在刘泽清手下的,请代为转告,让他们回头是岸,不要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我在这里宣布,我的部队不当刘泽清。”

“啪啪啪!”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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