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廉·克劳德看见麦卡锡父子经过之后,还有其他人见到他们。***博斯克姆比池塘那一带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杂草丛生。博斯克姆比溪谷庄园守门人的十四岁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正在附近的树林里采花。她说,她看到父子俩站在树林边上,靠近池塘的地方,似乎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正对他的儿子破口大骂,儿子也举起手,像是要打父亲一样。她被他们火爆的行为吓得赶紧跑回了家,还告诉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父子俩还在博斯克姆比池塘那边争吵,她担心他们马上就会动起手来。她刚说完,小麦卡锡就气喘吁吁地跑进房来说,他现自己的父亲已经死在树林里,他需要守门人的帮助。他当时非常激动,枪和帽子都没带在身上,右手和袖子上也都是刚沾上的血迹。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就现池塘边的草地上躺着一具尸体。“死者头部遭人猛击以致凹了进去,凶器应该是某种沉重的钝器。根据伤痕判断,极有可能是他儿子用枪托击打的,那支枪就在草地上,离尸体很近。在当时的况下,警察立即逮捕了这个年轻人。星期二他被传讯时,法官判了他‘蓄意谋杀’罪,星期三就转至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目前,罗斯地方法官已将此案交给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以上就是由验尸官和法庭对此案处理的主要况。”我立即说:“还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吗?如果现场证据可以指证罪行的话,那此刻无疑正有这样一个案子。”福尔摩斯想了想,说:“现场证据并不可靠。它看似可以直接证实某一种况,可一旦你稍微换一个角度,就会现它同样可以证实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况。但是,必须承认,案十分不利于这个年轻人。他的确有可能就是杀人犯。倒是有几个邻居,其中包括农场主的独生女特纳**,都认为他是清白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调查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做辩护。你应该还记得雷斯垂德吧?就是参与调查‘血字的研究’一案的那个警察。但是,雷斯垂德感到此案相当棘手,并向我求助。因此,这就是我们为什么不在家中享受美味的早餐,而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疾奔而来的缘故。”我说:“我认为事实显而易见,恐怕你无法从这件案子中得到什么收获。”他笑着回答说:“你太容易被这些明显的事实迷惑了。而且我们可能会凑巧找到一些在雷斯垂德眼中并不突出的明显事实。我觉得,我们将用雷斯垂德不能理解的另类方法来推翻原先的说辞。你了解我,应该不会认为我是在吹牛吧。随便举个例子吧,我知道你卧室的窗户位于右边,而我怀疑雷斯垂德先生是否能注意到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你是怎么知道……”“我亲爱的朋友,我非常了解你,你有军人特有的保持整洁的习惯。你每天早上都会刮胡子,在这样的季节里,你肯定会借着阳光刮胡子。你看你的左脸,越到下巴底下就越不干净。再明显不过了,这是因为左边的光线不足。如果左右两边的光线一致的话,你这么爱整洁的人怎么会把脸刮成这个样子呢?我只不过是拿这件小事作为平时推理和观察事物的例证。这是我的专长,而且很可能帮助我们对目前的案子进行调查。所以,传讯中提出的一两个细小问题就更加值得关注了。”“什么细小问题?”“他是在回到哈瑟利农场之后才被逮捕的,而非当场被捕。当警察通知他被逮捕时,他说,他对此毫不意外,这是他罪有应得。他这句话自然消除了验尸官和陪审团心中遗留的最后一点怀疑。”我不禁喊道:“他自己都坦白交代了!”“不,因为此后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他是无辜的。”“在这一系列事件生之后才提出异议,这难道不让人怀疑吗?”福尔摩斯说:“正好相反,这是目前为止所有谜团中唯一能带给我一丝启示的光芒。他就是再天真,也不可能蠢到对眼下十分危险的处境都不自知。如果他被捕时表现出一丝惊讶或气愤,我倒会认为这是很可疑的行为,因为此时表示惊讶和气愤的绪肯定是不自然的,只有狡猾诡诈的人才会觉得这是条妙计。他既然能坦承当时的况,就说明如果他不是清白无辜的,就是个能够自我克制、意志坚强的人。至于他所说的‘罪有应得’,如果你仔细想一下就会觉得这很合理,那就是:他当时站在他父亲的遗体旁边,而且显而易见,在这一天,他忘记秉承作为一个儿子的孝道,竟然还和父亲激烈争吵,甚至正如那个提供重要线索的小女孩所说的,还想要打他的父亲。我看他那段话里的自责和内疚更像是正常人所做的事,而非犯罪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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