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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序曲(1/3)

作者:白羿居士
多格华,原本只是一名中队长而已,统领麾下三百名骑兵,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一被子最高也只能到达大队长的职务,至於在上的战区指挥或是将军副官,他则是不敢指望。[书库][].[4][].[]

只是,意外发生了,在一场与旁边的一位公爵的战争中,多格华发挥他的才华,然後被他一生中的贵人看上,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

这是一场没有势均力敌的战争,温斯顿公爵这方只有五千人,而对方则是有三

万人,两方的差距十分大,战争还没开打,温斯顿公爵此方的士气已经非常低落。

在那一场战争中,他的队伍被遴选为突袭队,有着绝对的权限,不用听令战区指挥或是大队长的命令,於是得到权力的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直接带领着士兵,绕过战场,突袭敌方的主帐,当然,因为人数的差距,这次突袭宣告失败,不过这不是多格华的目的。

看到多格华败走,原本固守主帐的敌军马上蠢蠢欲动,在他们看来,多格华中队只是残兵败将,他们的马匹动作似乎也很慢,看起来简直是嘴里的肥羊,不吃白不吃,功劳简直是囊中之物。

他们原本就对於守主帐非常有意见,因为这一场战争在他们看来根本是一场闹剧,不用打也知道结果是什麽,而那的战果却因为被抽到守主帐而擦之交臂,如今,有一个看起来是个队长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们怎麽能不激动。

於是,敌人蜂涌而出,开始追击多格华,就这样,平原之上出现了一场追击战,不到两百人的多格华中队被数量数千的敌军给追击。

敌人根本没有察觉多格华的目的,他们眼中只有多格华和他的中队,他们已经把他看成升官的功劳,敌人一边驾驭马匹,奋力追击外,还一边防范着自己人,避免他们抢走功劳。

就这样,他们‘刚好’出现在惨烈的战场,也‘刚好’出现在敌人後面,就这样,多格华带领着无数敌人,冲进了他们的阵地。

追击多格华的敌军没有看见自家的旗帜,还以为多格华是逃回他的阵地,而且他们又发现,眼前的敌军镇地似乎毫无防备,他们恍然大悟地想到原来自己已经不知不觉来到敌人後面,於是,他们兴高彩烈地冲了进去,挥舞着长剑,收割着人头,他们彷佛可以预见美好的未来。

虽然後面的队长们马上发现有状况,连忙制止周围的士兵,但是他们的声音完全被疯狂的呐喊声给盖住,士兵们完全不听指挥,他们眼中只有前方的敌人和未来的美好。

就这样,战争结束了,温斯顿公爵赢了,赢得非常漂亮,虽然他们的五千名士兵已经减为不到一千名,可是敌人损失更重,六万人的大军崩溃,超过一半的人战死,没死的大部分都逃了,只有些许被俘虏。

而多格华被巴塔因相中,直接升阶为将军副官,未来一片光明。

多格华非常敬佩巴塔因,他这些年跟着後者东征西讨,为温斯顿公爵扫除一切的敌人,他变成了使用奇计的将军,也变成了巴塔因的心腹,只要对方有重要的事情,都会交给多格华处理。

这次,多格华就是被赋予重任,他负责运输一样能够转变战局的秘密武器,他既高兴又觉得沉重。

为了让任务顺利进行,他带着手下最精锐的士兵,一支未形成的骑士团。

骑士团,是每个国家里最重要也最厉害的军团,每个国家少则会有一支骑士团,多则是十数支,虽然骑士团的建造花费高,费时长,但是他们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骑士团的骑士和一般的骑士不同,前者通常都是有人带领,他们就像是正规军,需要训练,需要指挥,跟骑兵队的差别只是他们更加强大,有坚实的信念和心中的忠诚以及精良的装备,但後者则是自己出去游历,又或者是学习於一些厉害的人,他们节敖不逊,有属於自己的骄傲,而且只忠诚於个人,他们通常比前者更为强大。

骑士团的编制都不同,有的会有编外成员,例如侍从或是牵马夫,有的则是会包含骑兵队,而巴塔因的目的则是组一支纯骑士团,全部由骑士组成的。

虽然历时十多年,但是由於安列走廊战争频繁发生,大部分还未成长的幼苗就这麽被扼杀,让巴塔因难以组成骑士团。

他只能暂时用骑兵队搭配一些依照训练完成的骑士,组成一支团队。

多格华按照命令,拖拉着秘密武器,前往戈尔丘陵,没想到途中就遇到意外。

他遇见了一支队伍。

一支看起来参差不齐的队伍,有人穿着破损的皮甲,有人披着漆黑的斗篷,有人戴着生锈的头盔,甚至有人露着上半身,简直是一只从森林中走出的猩猩。

这支队伍虽然奇特,却给他一种危险的感觉,他不出来这种感觉,只能是他的直觉,多年来在战场上打滚的直觉。

以那个猩猩为例,虽然对方一脸猩猩样,还一直摆弄着恶心的肌肉,脸上散发出猥琐的笑容,让人惹不住想给他一脚,但是,他却能感觉到一种遇到天敌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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