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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定罪之辩(2/2)

作者:绾尤
。”

“是故,其掠卖之事,乃是事实,不可否也。”

县丞深呼吸一口气,环顾了一遍跪坐几前的同僚,开始晓之以情。“这些黔首,虽曾有罪,但有悔过之心,于亭上更从未犯事。”

“是关中骑卒,以钱诱之,以力慑之,方有此事。”

“如今,关中骑卒尽没,罪首已死。”

“何不留他们一条活路?”

“执法,本不可以有私。”焕想起了之前,在堂上的那对夫妻,一时间略有犹豫,但很快,他又坚定了下来。“如此人售子之案,前所未有。”

“若不治刑以重。”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说出了自己坚持定重罪的最大原因。“必有人,因其罪轻而效之。”

“长此以往,必售子成风,有朝一日,国无兵源,县无壮丁,岂非大患。”

焕说出这句话后,在座的诸多官吏一时皆沉默了下来。

“若尽处磔刑。”但县丞还在坚持,他晓之以理,动之以责。“这样一桩大案,一旦发上去,必举国震惊。”

“在座诸位,普法不善,为吏不察的罪过,谁能逃掉?”

多数人都在细想这句话。

唯有县尉,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大胡子,咂了咂嘴,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

焕轻轻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最后的坚持。“便是落罪,也是我等罪有应得。”

“切不能开此售子之端。”

“说得好。”县令打断了场上的沉默,并自怀中拿出了一卷竹简。“此中缘由,吾了解之后,便一时犹豫,不能决断。”

“于十日之前,便发行文于郡上。”

县丞心中一惊有所预料,但还是报着最后的希望问了一句。“郡上如何说?”

县令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将一卷竹简递给了县丞。

他伸手接过,快速将其打开。

只见上面写着:父母弃子以售,以此得利,轻罪则助长此风,必成大患。

不论缘由,以掠卖人论。

县丞双手颤抖,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低叹。

“数十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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