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建新别样地笑笑,丢下最后一张照片,半晌才道:“秦歌。”
说道这个人,南建新都喉头一干,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秦歌这两个字,足以让所有人动容了。
在柔软时光跟秦歌交过一次手的李闯紧紧地握拳,上次的对决让他心有余悸。
秦歌无论在速度还是力量上,都足以秒杀李闯,即便李闯不愿意承认。
秃鹰也瞳孔收缩,紧紧的盯了他一会儿,才道:“秦歌,他就是刀疤的第一猛将,当初打遍近江无敌手的秦歌!”
这老家伙眉须皆动,他看那照片的眼神,简直就像杀猪刀在肥猪的喉咙上恨恨的捅刺。
照片上那个英俊冷酷的青年,让他想起了几年前的岁月。
在富丽堂皇的大厅里,在外边风光无限的三英帮三个当家人聚在一桌,气氛沉重异常
他们的桌面上同样摆着一张照片,照片的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几年前的秦歌。
能够挤得出来水的压抑气氛中,老大秃鹫将一根烟狠狠杵进了烟头堆积如山的烟灰缸,无比颓废地说了一句:“答应陆老爷子的邀请,加入陆家。。。”
仿佛这是一个让叱咤风云的三猛人都沉痛无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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