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有着神树做保,保证定什么就是什么。>
当然太过离谱的律条是不能通过的。>
这就让百姓虽然负担重,但还能承受。>
不过当然还是有人不乐意负担税收,于是向山上跑。>
尤其是神树所在的山。>
那是高大无比。>
而且又安全。>
干嘛不住在山上。>
反正他们也不是普通人。>
没病没灾。>
只要不遇到劫数就不会生老病死。>
可以说他们是人类的黄金时代。>
等到洪荒结束了,人类固然成为了天地之主。>
但再也没有这样的优待了。>
就好比在现代,你或许没有地位,但享受的福利足以让你有病就治疗。>
回到古代当皇帝。>
固然地位无比崇高。>
要啥有啥。>
可是一个感冒,一次落水,就能让你三四十岁,被有几千年传统的医生们给治疗挂了……>
…………>
大乾人巫长城之下。>
这里北面有着一群巫族。>
相对妖怪来说,巫族不是那样恶劣。>
但对人类一样有威胁。>
就是它们太大了。>
而且随意走动,脾气又暴躁。>
经常两个大巫干起来。>
然后人族就遭殃了。>
这时,有人求神树帮忙。>
结果神树回应:那地盘本就是巫族的地盘。>
人族开拓过去,那是自找苦吃。>
能坚持下来,能得到对方承认,才有律条确定的可能。>
这也是闻人升打的补丁。>
不然的话,随便两个人跑人家昆仑山一坐,说这就是大乾的地方。>
让他神树的律条生效。>
谁打他们都要神树出头,怎么可能?>
说白了,律条是在作为事后承认,事后建立秩序的。>
不会出现在开拓战场上。>
不会出现在别人地盘上。>
所以只能后退。>
不过老是后退也不是个办法。>
而这一天。>
有一个巫族人,他走到长城这里。>
只见长城很高,足足到了他的胸口。>
这让他过去有些麻烦。>
于是一般巫族人没什么脑子,就懒得过去了。>
毕竟哪里找食物不是找?>
他们和妖怪不一样。>
在妖怪眼中,人是补品。>
但在巫族人眼中,人是和他们一样的盘古道体。>
所以吃人就等于吃自己。>
这就相当于唐僧不吃长得像人一样的人参果一样。>
巫族也是如此。>
这个巫族人,他看到一个值守在长城上的人族之后。>
再看看自己,发现两人长得很像。>
只是一个百十丈高,一个百十厘米高。>
是的这个人,是个侏儒。>
“啊,兄弟,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啊!”那个巫族人顿时感激涕零地跪下来。>
这些人长得的确和盘古大神是一样的。>
那是因为女娲娘娘造人时,就参考了盘古道体。>
人不可能造出自己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
即便再怎么怪诞,它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见过的。>
“啊,大哥,你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大哥啊。”这侏儒别的不说,就是机灵。>
他天天在这里镇守。>
早知道巫族人的脾气了。>
既然这傻子认自己是兄弟。>
当然有便宜就占了。>
“大哥,我最近修为不够……想借点钱。”>
“说什么借,这里有上好的灵艹500斤,你拿着。”>
我考。>
这灵药论斤吃啊?>
人族终于明白了什么是洪荒之主的豪富。>
就像大夏人刚刚开门时,终于知道有地方吃肉时,是不吃下脚料,不吃那些乱七八糟的头脚内脏的……>
这个侏儒立刻开始拼命讨好。>
只是他还是太年轻。>
并不知道命运的每一份礼物,都在暗中标定好了代价。>
如果是在后世唯物世界,或许这种机灵鬼能一辈子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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