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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量刑建议(1/2)

作者:千郡
姚莲花听了泪水直流, 善若的话触动了她的心弦,她想起这些年所遭受的苦难,不禁悲从中来,泪水再也止不住。而旁听席位上特意赶来旁听审判的姚莲花父母及其家人,都是眼泪掉了下来,他们听到姚莲花这么多年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都心疼得很。

许玲也在静静地听着,姚莲花的苦难她是知道的,现在听善若述说,又多了一层感悟,这个女人确实可怜。

李超在一旁边听边点头,善若不愧是办案经验丰富,在法庭上的格那也是相当硬朗的,每句话都直击要点,有的放矢。

群情沸腾,善若依然铿锵有力地继续发表答辩意见:‘三是死者叶添龙主动抛弃姚莲花。之前,姚莲花不堪忍受叶添龙的家庭暴力,要求离婚,一开始叶添龙不同意离婚,还对姚莲花施以拳脚,阻止其离去。‘

‘后面叶添龙与蓝雨儿发生不正当关系,叶添龙又嫌弃姚莲花,驱赶姚莲花从家中出去,要求姚莲花必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姚莲花没有份,反而要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叶添龙毒打驱赶姚莲花,导致姚莲花产生被抛弃的感觉,怒而杀死叶添龙。‘

‘四是姚莲花在杀人之后,第一时间进行自首,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之,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n︾et从轻或减轻处罚。

姚莲花在案发时,第一时间将犯罪经过告诉了其辩护律师李超,并委托李超律师向公安机关投案首,李超受姚莲花委托,在通话解释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姚莲花的罪行,该行为属自首,对姚莲花应减轻处罚。‘

‘五是死者叶添龙的父母已经谅解了姚莲花。案发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去找死者的父母。死者的父母对这一悲剧的发生归咎于其子的期家庭暴力和精神虐待,并表示姚莲花对公婆孝顺,对孩子尽心负责,他们对姚莲花的行为表示谅解。”

‘死者的父母向我们出具了谅解书,在举证质证阶段,我方会向法庭提交。根据刑法相应规定,受害人及其亲属谅解被告人的行为,应该予以减轻处罚。‘

坐在台下旁听的叶添龙父母也禁不住泪流满面,他们实在是不忍姚莲花接受严厉的处罚。

之前,李超和善若去叶添龙父母家拜访。经过掏心掏肺的交流,叶添龙的父母终于出具了谅解书。有谅解书在手,善若发表答辩意见才能这么理直气壮。

善若一口气说完这五点,微微停顿了下,歇口气,也酝酿一下措辞,因为马上就要说本案至关重要的第六点了。

姚莲花的家人听了这五点,都是眼泪汪汪,他们痛惜没有早日救姚莲花跳出火坑。以致酿成今日的悲剧。

在善若停顿的间隙中,旁听人员不由得悄悄议论起来。

‘姚莲花这个女人太可怜了,完全没有过一天好日子。‘

‘天天挨打,还帮他生四个孩子。到头来却要被净身赶出家门,真够倒霉,找了这么衰的男人。‘

‘这个叶添龙太过分了,不过姚莲花这么胆怯柔弱的女子竟然会杀人割hou。我也是醉了!‘

旁听人员听到这五个要点,已经对姚莲花颇为同情了。从这五点来说,姚莲花确实可怜。她杀人纯属事出有因、被迫无奈。

不过,大家的脑海中始终还纠缠着一点,那就是为啥姚莲花杀人时手法那么残忍,砸死了不算,还要凶残地进行割hou,这与姚莲花柔弱温顺的性格完全不符啊,难不成案发时,姚莲花精神受了极大刺激,一下发了狂?

善若酝酿好情绪和措辞之后,再次大声开口,坚定有力地道:‘六是姚莲花杀人手段并不残忍,主观恶性不大,也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姚莲花杀人的对象有特定性,那就是期对其家暴虐待的叶添龙,姚莲花对社会其他成员并没有人身危险。‘

‘而且,姚莲花之所以采用铁架砸、啤酒瓶戳等过度加害行为,是因为叶添龙期的家暴压力之下,姚莲花无法摆脱,最终忍无可忍爆发出来。就好比弹簧,被一直用重压死死地按住,当它反弹的时候,那爆发的幅度和烈度是极其的凶猛。‘

‘当姚莲花决定采取暴力反抗时,就必须以杀死叶添龙为目的,因为她知道,一旦她反抗无效,让叶添龙恢复过来的话,那么等待她的将是恐怖的噩梦。‘

‘所以,姚莲花一旦下定决心暴力反抗,那就必须杀死叶添龙,为了确保叶添龙死亡,她采取的加害行为自然过度。这符合家暴受暴者的一般应对模式,其不同于一般的暴力犯罪份子,姚莲花的过度加害行为,只是针对施暴者叶添龙,其手段不残忍,对其他社会成员也没有危险性!‘

‘投射性地对施暴者的批评指责进行认同和对施暴者的过度加害行为看似矛盾,却都是家暴中受暴者的行为特征。对于这一点,我方将会在举证质证阶段请专业证人出庭作证!‘

“综上所述,姚莲花自18岁开始即遭受被害人叶添龙的家庭暴力,身心俱疲;叶添龙还发生婚外情,为了与其他女人结合,而毒打逼迫姚莲花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离婚,逼着其带两个孩子净身出户。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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