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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出师不利(1/2)

作者:千郡
黄博蹙着眉头,反复查看材料和紧张思考,过了半响这才惊呼出声道:“师兄,还有管辖权的问题没有解决!!”

孺子可教,黄玉兰和李小军的户口都在江南省,他们要想在深鹏市山南区法院离婚,那么山南区法院就必须要有管辖权。…≦,

黄博想到这个问题后,自我检讨道:“对啊,我忘记了这个前提性的问题,要让山南区法院受理本案,咱们需要去调取李小军的居住证。”

华夏国住所地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况是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不在户籍所在地的,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

而起诉离婚,法院是否有管辖权,那就要看被告的住所地是否在法院辖区内。

换句话说,黄玉兰要想在山南区法院起诉与李小军离婚,那么就得证明李小军的经常居住地在山南区。

黄玉兰和李小军购买的最后一套房子在深鹏山南区,两人生活的轨距也在深鹏,要在深鹏起诉立案那对黄玉兰是方便有利的,要是跑到江南省老家去起诉,那就相当麻烦。

李超对着黄博教育道:“对,代理案件时首先要审核管辖权。如果管辖权都没确定,那就慌慌张张去法院起诉,法院肯定不受理,那就费时费力、得不偿失了。”

黄博虚心受教,他毕竟还没有啥实践经验,一些办案技巧还没有充分掌握。

教育完黄博,李超向黄玉兰询问:“李小军在深鹏这么多年,他办了居住证吗?你有李小军的居住证吗?”

深鹏市外来务工人口上千万,为了管理这些外来人口,市政府向务工人员发放居住证。

黄玉兰一脸尴尬地答道:“李小军是办了居住证,但是我拿不到他的居住证。”

得,又是白说,黄玉兰根本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

要想去调取李小军的居住证。那必须去公安局。不过,律师要去调取居住证,公安机关也不一定会配合。

很多时候,公安机关都要求律师出具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而如果没有居住证,深鹏市山南区法院又根本不会受理,根本不会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这就是一个死结。

李超思索了片刻,拿起手机拨打了土匪的电话,只能托土匪去调取李小军的居住证了。

华夏国的律师在面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时,还是相对比较弱势。本来按照法律规定。律师有收集调取相应证据的权利,但很多单位都不配合,会做出相应的限制。

好基友就是好基友,土匪接了电话之后,二话不说就帮忙。十分钟之后,土匪就回电话要李超过去他们单位拿。

整理好材料,李超直接载着黄博、黄玉兰先到市公安局从土匪那拿了李小军的居住证,再到山南区法院去申请立案。

到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李超将立案材料交给黄。。李超特意锻炼黄博叫他去立案。

李超站在一旁,黄玉兰跟着黄博走到窗口,然后黄博将起诉材料交给负责立案的法官。

那法官翻阅诉讼材料之后,直接对着黄博他们说道:“你们没有提交户口本。家庭成员的情况法院无法查清。必须要补充提交户口本后,我们再立案。”

看来今日立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法院一上来就以没有提交户口本为由拒绝立案。李超饶有兴趣地看着黄博,看他如何处理。

黄博脸一红。连忙说道:“法官,我们是起诉离婚的案件,结婚证最关键。只要提交了结婚证,就能在法院打离婚官司。

至于户口本我们稍后会提交的,还请法官你先立案。”

立案法官连忙摆手,理直气壮地道:“那不行,没有户口本,我们哪知道双方到底有几个小孩啊。这是重要的问题,你们补充提交证据后,我们才能立案。”

黄博焦急得连脸上的青春痘都涨红了,他勉强笑着解释道:“法官,现在是立案登记制了,并不进行实质审查,离婚案件只要当事人有结婚证,按照规定那就应该要立案。

黄玉兰的户口本还在老家,开庭之前我们一定会提交。再说了他们生育的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年了, 本案并不需要处理抚养问题。还请您现在立下案。”

黄博这话中软中带硬,提醒立案法官现在是立案登记制了,不要违规不受理案件。

立案法官抬头看了黄博一眼,许是黄博太年轻,他断然拒绝道:“不能光你嘴巴说孩子已经成年就成年,那必须以户口本为准。现在虽然是立案登记制,但法院还是有权一次性告诉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我现在就告知你们必须提交户口本,我们这才能立案。”

说着立案法官就准备勾填补充提交材料通知书。

被立案法官这一顿抢白,黄博都不知怎么应对了,尴尬地沉默片刻,再笑着说道:“法官,户口本我们肯定会提交的,但现在立案并不需要核查户口本。所以,法官还请你按照立案登记制予以立案吧。”

那立案法官来了气,直接大声说道:“我向你们发补充提交材料通知书,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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