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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1章 跟一号首长提建议(2/3)

作者:熔海
“我党素来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是,事实上,往往是人治大于法治,人情大于法律。”杨卫平表情凝重无比地说道:“我曾经说过,特权阶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和象。这不是以任何个人和政党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再大的特权,也不能大过法律!

特权如果得不到司法的监督和监管,必然滋生!这同样也不是以任何个人和政党所能左右得了的。因此,我觉得,如何健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应该比重视经济工作更加重视!”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一号首微微颔首。正容问道。



首先,法律法规中的条内容,不能有任何模棱两可的语句。”杨卫平边说边拿起茶几上的大熊猫香烟。先是给爷爷点了一支,然后自己点了支,深深地抽了两口,继续说道:

“钉是钉。铆是铆。什么样的行为,触犯了什么样的律法,该如何处理。都应该要严格细致的明细划分和说明。比如贪污渎职,贪了多少钱,该怎么处罚,不要是什么最低可判几年,最高可判几年,以及什么情节严重者怎样怎样。

犯了哪条,哪怎么判就怎么判。而不要像现在这样感兴像根橡皮筋,想拉就拉,想缩短就缩短。什么样的情况算是情节严重者,都需要有具体的细致说明。”

一号首一边抽着香烟,一边默然地点头。

杨卫平伸手将烟灰轻轻掸了掸。在一号首眼神示意下,接着说道:“司法系统,也有必要进行改革。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引入陪审团机制。”

“陪审团由什么人来组成?”一号首认真地问道。

“当然是人民代表!”杨卫平毫不犹豫地答道:“我国的人大代表,其实跟西方社会的议会议员性质是一样的。但是,我们在人民代表的选举和任命的时候,参杂了太多的人情面关系在里面。

人民代表,首先就不能从在职党政干部中产生!党政干部,不能参选人大代表!人民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群众,可以是工人、教师、企业家、个体户、农民、公务员,但绝对不能是党政干部!

如果让党政干部当选人民代表,我们的人大常委会就没法发挥出其应该有的监督职能。因为这好比我们的党政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在运动场上,他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一号首严肃地点头说道:“嗯!这个提议非常好,就应该是这样!我们绝不能让人大常委会流于形式!你还有什么想法,都说出来!放开胆说,这里没有首和部属,只有爷爷和孙儿。”

“爷爷,关于干部的政绩考核,我个人有些想法。”杨卫平郑重地说道:“前段时间,我去下面的企业进行考察的时候,听到了这样一件事。我觉得很不理解。”

“什么事?”一号首正色问道。

“这事发生在南河省某市某县的一个乡。”杨卫平眼神变得格外深邃地地缓缓说道:“这个乡有两个相邻的村,去年遇到大旱,两个村的村都组织了抗旱工作。带领村民打井,挖渠,非常辛苦。

甲村的村,打完井就该干啥干啥去了。乙村的村,根据他多年的经验和常识,预计这场大旱必然是大涝。因此,他在打完井挖完渠后没有闲着,而是带着村民们把防洪堤坝、排水的渠沟给修了一遍,而且让村里人把房都检修了一轮,该加固的加固。

然后,雨季来了,山洪暴发了。乙村什么事都没发生,甲村全村被冲毁,死了不少人。但甲村的村也是尽职尽责,带领村民抗洪抢险,差点被洪水冲走,以身作责,可歌可泣。

洪水过后,上级部门派来工作组进行灾情调查评估。结果,甲村的村因为抗洪抢险有功,受到了嘉奖和提拔,升了副乡。而乙村的村,连个通报表扬也没有。

我得知这个事后,很不理解。于是我去了那个县进行调查,然后还找了县委县政府的负责人咨询。我问他们,明明是乙村的村工作做得扎实到位,所以才保证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政安全,他怎么就不如那位不知道进行预防工作的甲村村?”

一号首脸色阴沉地问道:“那个县的负责人是怎么回答的?”

杨卫平喟然叹地苦笑着答道:“县和县委书记都说了,甲村村抗洪抢险有功啊!他的行为英勇而悲壮啊!他以身作责带领村民奋战在抗洪抢险的第一线,差点都牺牲了,这样的好干部,难道不值得提拔吗?

我当时就提出反问,甲村全村被淹,村民死了好几十人,农田全被水淹了,房屋也倒了一大半,牲畜家禽全没了,这难道不是村有失领导责任?”

“县政府的官员肯定说,这是天灾,又不是甲村村造成的,这怎么跟他有关系,对吧!”一号首叹然问道。

“嗯!”杨卫平点了点头。

“这是我们的人事考核制度有问题啊!”一号首脸色相当沉重地叹声说道:“政绩,是不能光表面,而是应该透过表像本质。而且对于政绩的考核和评定,也绝对不能是教条主义!”

“是的,爷爷,您说出了我想说的这个问题。”杨卫平也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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